责任人如何确定

依据《化妆品法规》(EC)1223/2009 第 4 条,进口化妆品通常由相关进口商担任责任人;进口商可通过书面授权指定欧盟境内责任人并由其书面接受。贴牌或改变产品而影响合规时,分销商也可能成为责任人。

安全报告与产品信息档案

投放市场前,责任人须确保完成安全评估并形成 CPSR,且维护产品信息档案(PIF)。档案应能在法规要求的地点供主管机关查阅,并在法规规定期间保存;配方、用途或新安全信息变化时需评估更新。

CPNP 通知不是批准证书

责任人须在投放市场前按第 13 条通过 CPNP 提交所需信息。通知不代表欧盟委员会对产品作出安全批准,也不替代 CPSR、标签、GMP 或其他适用义务。

上市前文件核对

确认责任人书面授权、产品类别与配方、CPSR、PIF、标签要素、语言及 CPNP 数据互相一致;涉及纳米材料、着色剂、防腐剂、紫外线过滤剂或 CMR 等情况时,需按法规专门条款核验。

官方法规与参考来源

请以官方法规和主管机构指南为准,核对内容版本及适用日期。

本文仅供一般信息参考,不构成法律意见、认证结论或监管机构批准。请结合具体产品资料和最新官方文本确认适用要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