EU MARKET ACCESS · IVDR 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
IVDR 体外诊断器械授权代表
非欧盟 IVD 制造商的欧盟代表服务
为注册地不在欧盟成员国的体外诊断器械制造商提供授权代表支持,围绕 IVDR 第 11 条和第 15 条,协助明确书面授权、器械组范围、文件留存、法规合规负责人和主管机关沟通安排。
IVDR 授权代表是法规角色,不是公告机构或器械认证机构。制造商须确保代表可获得履职所需文件,并继续履行法规明确保留给制造商的责任。
01 / WHO NEEDS AN IVDR AUTHORISED REPRESENTATIVE
非欧盟制造商投放 IVD 前,须指定一名欧盟授权代表。
IVDR 第 11 条规定,制造商未在欧盟成员国设立时,相关体外诊断器械只有在制造商指定一名欧盟授权代表后,方可投放欧盟市场。指定构成授权代表的 mandate,须由代表书面接受,并至少对同一通用器械组(generic device group)的器械有效。
IVD 包括制造商预期用于体外检查人体样本,以提供生理或病理状态、先天异常、对潜在接受者安全性/兼容性、治疗反应或治疗措施等信息的试剂、试剂产品、校准品、质控品、试剂盒、仪器、设备、软件或系统。产品属性应结合 IVDR 定义及预期用途判断。
02 / MANDATE & STATUTORY TASKS
IVDR 授权代表有明确法定任务和职责边界
代表须按书面 mandate 履职。
制造商需使其获得持续、及时的资料支持。
核验声明、技术文件与评定
核验 EU 符合性声明和技术文件已编制;如适用,核实制造商已完成相应符合性评定程序。
保存文件并配合主管机关
向主管机关提供法规要求的技术文件、声明和适用证书副本,并按要求提供证明器械符合性的必要资料。
协助履行 IVDR 注册任务
履行授权代表本身的注册义务,并核实制造商履行 IVDR 规定的经济运营者和器械注册义务。
处理样品、器械访问与监管联络
转达主管机关关于样品或访问器械的请求,配合主管机关的预防和纠正措施,以消除或降低器械风险。
及时转达投诉与疑似事件
收到医疗专业人员、患者或用户关于疑似事件的投诉或报告时,立即通知制造商并按约定进行信息记录和跟进。
依法终止授权并通知相关方
制造商违反 IVDR 义务时,授权代表须依法终止 mandate,并按规定通知相关主管机关及适用的公告机构。
制造商责任不会因指定授权代表而整体转移。IVDR 第 11(4) 条列明不得委托给授权代表的制造商义务;若非欧盟制造商未履行 IVDR 义务,代表可能依据第 11(5) 条就缺陷器械与制造商承担连带法律责任。
03 / IVDR-SPECIFIC COOPERATION
IVD 专项信息和持续履职安排
IVD 的样本、预期用途、风险分类和性能证据
均会影响授权范围与监管协作。
IVD 产品组和预期用途梳理
核对试剂、仪器、软件、校准品、质控品、样本类型、目标使用者及预期医疗用途,明确 mandate 覆盖范围。
书面授权与协议资料
依据制造商主体、器械组和法规任务准备授权所需信息,明确授权期限、产品变更、文件传递、投诉和终止交接。
法规合规负责人安排
确认授权代表持续配备 IVDR PRRC 的法规要求和职责接口,建立与制造商 PRRC、质量体系负责人的沟通机制。
文件留存与 EUDAMED 协作
管理适用文件的获取、版本和监管请求响应;配合授权代表 Actor 信息和 SRN 相关流程。器械注册是另一项数据提交工作。
事件投诉与纠正措施传递
建立制造商和代表之间的及时通知、风险评估升级、主管机关沟通及处理记录流程。
授权变更和器械交接
按 IVDR 第 12 条梳理旧、新授权代表切换日期、标签/宣传信息变更、文件移交和未结投诉的后续传递。
04 / INFORMATION TO PREPARE
准备 IVD 产品范围、分类与性能文件信息。
请尽量提供准确的预期用途、目标患者/用户、样本类型和器械组。涉及 Class D、伴随诊断、自测或近患者检测的产品,还需提前标明特殊程序或证据要求。
器械风险类别会影响公告机构评定和上市后监督要求。授权代表服务不能替代 IVDR 分类、性能评价、质量体系或公告机构评估。
- 01制造商法定名称、地址和注册主体信息↗
- 02IVD 名称、型号、器械组和预期用途↗
- 03样本类型、检测目标及临床用途说明↗
- 04IVDR 风险类别及分类依据(如已有)↗
- 05EU 符合性声明和适用公告机构证书↗
- 06性能评价、分析/临床性能和科学有效性资料索引↗
- 07技术文件目录、版本和可获取方式↗
- 08PRRC、质量体系及投诉/警戒联络信息↗
- 09EUDAMED Actor/SRN、注册状态和目标市场↗
05 / COOPERATION PROCESS
IVDR 授权代表合作的五个步骤
先确认 IVD 和授权范围,再建立代表履职
所需的人员、文件与信息通道。
- STEP 01核实非欧盟制造商及 IVD 器械组
- STEP 02确认预期用途、类别和合规状态
- STEP 03核对 mandate、PRRC 和文件安排
- STEP 04签署协议并书面接受授权
- STEP 05建立 EUDAMED 与上市后协作机制
PREPARE BEFORE CONSULTATION
先提交 IVD 清单、预期用途和已有合规资料。
可先提供制造商信息、IVD 类型/类别、证书、性能评价进度及当前授权代表状态。
06 / FREQUENTLY ASKED QUESTIONS
IVDR 体外诊断器械授权代表常见问题
代表任务、人员能力和产品范围依据 IVDR 规定并落实在书面 mandate 中。
什么情况下必须指定 IVDR 授权代表?
当 IVD 制造商未在欧盟成员国设立时,IVDR 第 11 条规定,器械投放欧盟市场前必须指定一名欧盟授权代表,并由代表书面接受 mandate。
一个制造商可以指定多个 IVDR 授权代表吗?
法规要求指定一名唯一授权代表;mandate 至少对同一通用器械组的器械有效。制造商应明确主体和器械组范围。
IVDR 授权代表需要配备 PRRC 吗?
需要。IVDR 第 15(6) 条要求授权代表持续配备至少一名具备相关 IVD 法规专业知识的法规合规负责人(PRRC),并规定可用于证明专业能力的资格或经验条件。
授权代表可以替制造商承担所有 IVDR 义务吗?
不可以。IVDR 第 11(4) 条列明不能通过 mandate 转移的制造商义务。制造商仍负责器械设计和制造、质量体系、性能评价、技术文件和法规明确规定的其他义务。
授权代表要保留哪些 IVD 文件?
授权代表应按法规和 mandate 保持技术文件、EU 符合性声明及适用证书副本可供主管机关获取。制造商需确保代表能够持续取得履职所需的最新资料。
更换 IVDR 授权代表如何交接?
IVDR 第 12 条要求通过协议明确旧 mandate 终止日期、新 mandate 生效日期、标签/宣传信息变更、文件移交,以及旧代表在授权终止后转交相关投诉/疑似事件报告等安排。
IVDR 授权代表和 EUDAMED 器械注册是同一项服务吗?
不是。授权代表是经济运营者法定角色;Actor 信息/SRN、UDI/Devices 模块的器械数据登记属于不同流程。可以协同准备,但须分别确认法规义务和系统操作要求。
IVDR 授权代表与 MDR 授权代表可以是同一家公司吗?
同一欧盟主体可以提供两类服务,但必须分别确认 MDR 和 IVDR 下的产品范围、法定任务、授权文件、专业能力和持续履职安排。
EU OFFICIAL RESOURCES
欧盟官方法规资料
IVDR、EUDAMED、PRRC 和过渡要求可能更新;开始项目时请核对现行法规和欧盟委员会最新资料。
START WITH IVD SCOPE & INTENDED PURPOSE
需要为 IVD 产品指定欧盟授权代表?
提供制造商主体、IVD 清单、预期用途、风险类别、现有证书和性能资料,我们可以先梳理 mandate 范围与资料安排。